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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职责

2021-04-13 16:00:07【打印】阅读次数:

   国际教育学院主要负责留学生招生及教育管理工作,是留学生教学、管理、保障及外事等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主要工作和具体职责为: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制订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留学生年度培训计划。

 2.根据跨境教育服务的需求情况,协同学校教务教学部门,开设特色培训专业,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增强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3.负责留学生招生和入学工作。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和组织招生宣传,接受留学生咨询,审查留学生资格,组织入学考试或考核,发放《录取通知书》,协助总务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收费工作。

4.负责办理留学生入境、出境和居留手续。组织留学生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组织留学生办理在华居留证件或签证手续,督促留学生遵守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5.协助教务部门组织开展留学生教学活动,协调教学工作中的有关事项,收集留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留学生学籍管理。

 6.协同保卫部门对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障在校留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参与处理留学生有关的违法违纪事件。

 7.协同外事部门处理留学生涉外事件,加强与国家和省留学生管理职能部门的联系,接待到访的国内外留学生教育团体或机构。

 8.负责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订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组织进行留学生的法律与校规教育,组织留学生的文体活动,审批留学生建立校内联谊团体和举办校内活动,管理留学生的出版、结社、集会和宗教活动。

 9.负责留学生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建立留学生档案,填写留学生学籍登记表,登记留学生学业考试考核成绩及奖惩情况。

 10.负责留学生的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11.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生管理学会的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