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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概况

2022-11-02 08:59:35【打印】阅读次数:

云南中医药大学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国际教育学院(合署)成立于20114月。设有外事管理科、留学生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综合管理办公室、汉语国际教育教研室和小语种教研室。部门现有教职员工10人(含编内、编外及见习岗人员)。

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党中央对外政策,综合归口管理全校外事工作,对各部门外事工作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统筹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宣讲党和国家的外事政策,组织开展学校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规范外事管理,完善和落实学校外事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承办学校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外宾;管理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务、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拟定、学生出(境)交流、校内审核报批及向上级外事主管部门报送等;归口管理涉港澳台事务、因公临时赴港澳台任务的校内审核和相关其他报批手续;指导校内媒体进行涉外新闻报道;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审核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审核报批校内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的国际会议相关手续申报与审批、举办相关国际会议;承担云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云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全校留学生教育管理、涉外教学、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与管理、小语种教学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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